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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7/30 22: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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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丘区法院“年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二)“我上头有人”的范大娘栽了

近日“考研失败是种什么体验”登上微博热搜,范大娘不知道考研党是悲是喜,她自己反正挺乐呵,新的一年考研季,新的一波收入来。她在大学城附近经营一家书店,店内书目类别繁多且价格实惠,来消费的主力军就是附近大学生,考研书目的销量自然遥遥领先。范大娘自知卖的是盗版书,盗版书价格低很有市场,丰厚的利润让她选择忽视这背后的风险,并称“我上头有人,不怕!”。

正版书籍的权利人某出版社早已发现自己的书籍在市场上存在大量盗版,通过公证取证后将包括范大娘店铺在内的多家书店诉至法院。

法庭上,出版社拿出自己在这些书店公证购买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大纲解析》实物、购物票据及记录这一过程的公证书。经对比,范大娘他们销售的图书没有配套《增值服务卡》,装订的牢固程度不及正版图书,且纸质及纸张的颜色也不同与正版图书,范大娘等店主在一系列证据面前哑口无言,再也不叫嚣“上头有人”了,主动与出版社和解。

走进法律课堂

专有出版权具有以下特征:首先,专有出版权属于著作邻接权而非著作权;其次,专有出版权的产生来自于图书著作权人的授权,并不是国家直接赋予出版者的行业职权;再次,专有出版权是一定条件下的独占使用权,专有出版权是有时间、地域、版本等条件限制的;最后,专有出版权具有排他性,著作权人授权一家出版社出版后,合同期内不得再次授权其他出版社出版该作品;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出版社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不得许可他人出版该作品;除享有出版权的出版社以外的任何出版组织和个人均不得复制、发行该作品。

专有出版权因下列原因而消灭:双方约定的专有出版期限届满,而双方又不愿续订合同;图书出版者终止;一方当事人严重违反合同义务;图书脱销后,出版者拒绝重印、再版,著作权人提出终止合同。专有出版权期限的起算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合同自行约定。

范大娘栽在了哪儿呢?

本案中,涉案图书的著作权人为教育部社会科学司、教育部考试中心,经与某出版社签订《出版协议书》许可其拥有了该书的专有出版权。他人未经许可,不得复制、发行该书。范大娘等人出售非正版图书的行为侵犯了出版社对该书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应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某出版社是涉案图书的专有出版权人,而非著作权人。什么是专有出版权呢?《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一条对专有出版权作出了明确规定: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出版该作品。

稿件来源:刘艺

原标题:《章丘区法院“年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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