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委组织部发布《年公开选聘“乡村振兴工作专员”公告》,计划公开选聘名大学生回村任职。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原籍或户籍一般为报考岗位所在镇(街道)、符合选聘资格条件的大学生均可参加。
去年,济南市委组织部分两批公开选聘了名大学生,回村担任“乡村振兴工作专员”。一年以来,他们充分发挥年龄、学历优势,积极投身于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人居环境整治、基层党建等各项工作,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省会标杆”注入了青春力量。
今年,济南市委组织部再次吹响乡村振兴集结号,计划公开选聘名大学生回村任职,其中,天桥区9名,长清区名,章丘区名,济阳区名,莱芜区名,商河县名,济南高新区52名,南部山区11名。
据了解,“乡村振兴工作专员”为“村级组织特聘岗”,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一般2年。聘用后,纳入区县“村干部后备人才库”重点培养,正式党员一般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非正式党员一般任村委会主任助理,报酬待遇约每月—元,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任期期间表现优秀的,优先按程序发展为党员、选拔进村“两委”班子,进入班子的,报酬待遇就高执行。
选聘工作以区县或镇(街道)为单位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实施,济南市《选聘公告》和区县《选聘简章》已同步发布,具体可登录相关区县政务网站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