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济南中院新闻中心
来源: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通告
为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区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布署,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保障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的诉讼权利,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需要查询信息的可以通过线上查询,需要联系法官的,可以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线上进行;
当事人、诉讼代理人需要立案或提交证据材料的,请优先选择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