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济南市人社部门了解到,年,济南市属及区县事业单位计划引进名优秀人才。详情
数量及范围
济南市属及县区属事业单位共计划引进优秀人才名,具体岗位计划(点击看大图):
市属
历下
市中
槐荫
天桥
历城
长清
章丘
南部山区管委会
平阴
济阳
商河
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
3.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4.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5.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或往届优秀毕业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年7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26周岁以下(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不含体育、艺术类特长生)。应届毕业生须在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
6.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考察前提供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名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年5月11日9:00至5月25日16: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济南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仪容仪表、专业素养、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等能力素质。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
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管理使用
(一)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与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后,由市、县区统一安排使用:
1.先安排到乡镇(街道)或省级及以上开发区挂职锻炼,时间一般为2年。
2.试用期满,根据本人意愿和单位意见,可结束挂职返回聘用单位工作,也可继续挂职。
3.对挂职期满1年、考核优秀的,根据事业单位领导职位空缺情况,可安排担任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务。对挂职期满2年、考核优秀的,可按照有关政策调任到公务员岗位。
(二)引进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工作。
政策措施
1.政策待遇。由用人单位提出聘任意见,聘任到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正科级或副科级工资待遇;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按照职称评聘有关规定优先评聘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2.生活补贴。引进到科研单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同级财政部门3年内予以补贴,标准为每年2万元。
3.配偶安置。引进的博士研究生,需要安置配偶的,根据配偶原单位身份性质,采取组织调动、单位协助或个人联系等方式予以安置。原在企业或没有工作的,同级组织人社部门优先推荐就业。
4.子女入学。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未成年子女入托和义务教育阶段学习,同级教育部门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予以落实。
闪电新闻记者张帅
本文编辑:王雪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