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记者从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根据济南市委市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任务的安排部署,为进一步落实好《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维护安全、有序的建筑工地施工环境,保护泉城的白云蓝天,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年建筑工地禁放烟花爆竹的告知书。告知书中提到,烟花爆竹的禁放区域为济南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商河县的城区范围内的区域。具体区域以县(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为准;市、县(区)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划定并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其他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场所。各相关企业继续保持安全生产及大气污染防治高压态势,提高认识,增强意识,严格落实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自觉摒弃燃放烟花爆竹等违规违法行为。各企业可通过企业网站、工作QQ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