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至4日,济南全市年职称评审部署会召开,对今年职称评审政策规定做出新调整,重点在畅通优秀人才成长通道、优化申报渠道、下放评审权、职称全程网办等推出一系列创新举措。据悉,今年济南市首次在乡镇及以下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基层职称制度,设置正高级和副高级职称。
开通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直通车”
会议明确,聚焦营商环境,推进职称工作便民服务改革,进一步理顺济南市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渠道,让高层次人才在济创新创业享受“高规格”人才待遇。
开通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直通车”。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以一步到位申报高级职称。持有我省颁发的“山东惠才卡”的人才以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正常出站的博士后,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持有济南市颁发的“泉城人才服务金卡”的A、B、C、D类人才以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的在站博士后或招聘引进的紧缺专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
拓宽非公领域工程技术人才成长通道,畅通企业人才“绿色通道”。非公企业人才满足以下条件可直接申报副高级工程师: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研究生毕业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同时,国有及非公企业人才满足一定条件也可直接申报中级工程师,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的,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大学专科学历的,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济南市职称评审“直升晋级”措施,为济南市各类非公经济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晋升空间和机会。
乡村专业技术人才实行“直评直聘”
作为全省试点城市之一,济南市积极探索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工作,乡村专业技术人才实行“直评直聘”政策,鼓励更多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土专家”和“田秀才”脱颖而出。乡镇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申报中级职称、20年以上申报副高级职称、30年以上申报正高级职称,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评审通过人员设置特设岗位予以聘用。
建立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首次在乡镇及以下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基层职称制度,设置正高级和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更加符合基层教师工作实际。
评审权限再下放增加评审自主权
根据省人社厅调整高级职称评审权限的要求,济南市今年负责评审中小学教师(含基层)、卫生技术(含基层)、工程技术、农业技术、经济专业等5个系列的高级职称,其中,农业技术是今年新增加的高级职称,评委会办事机构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往年的会计专业高级职称济南市不再评审,改为由省级会计专业高级职称评委会评审。
中级职称评审由济南市组建各系列中级职称评委会,负责全市各系列中级职称的评审工作,工艺美术和自然科学委托省评委会评审。各区县组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委会,负责辖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的评审工作。章丘区、济南高新区组建各系列中级职称评委会,负责辖区各系列中级职称的评审工作。
初级职称评委会由各县区和各市直部门(单位)组建,负责所辖地区或部门的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今年职称申报一般截止到10月15日,职称评委会办事机构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时间为准,教育系列具体时间另行部署。相关表格电子版可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办事大厅-专业技术人员服务”栏目中下载。网上申报渠道,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