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安排,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防范疫情传播,保障当事人权利和诉讼工作顺利进行,即日起,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检察院主要以网络和电话查询、网上预约和办理等非接触方式,开展案卷接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案件信息查询等工作。常规工作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案件受理。办案单位移送案卷材料、文书等,移送案件前请提前与我院检察业务管理部联系,以便做好接收和流转工作,尽量避免人工方式频繁送卷。移送的电子卷宗应当制作规范,确保目录、内容完整一致。
2.律师接待。原则上,律师阅卷通过“中国检察网”或电话方式提出申请,由检察业务管理部验证身份后,以提供电子卷宗的方式开展阅卷。律师尽量提交扫描件或者采取邮寄等方式传送相关材料。
3.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律师和当事人等可以通过“中国检察网”或以电话方式,通过身份验证后,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及开展辩护代理网上预约等。
4.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正在住院、隔离期间或因疫情防控措施不能正常参与诉讼的,应及时告知我院相关办案部门或者检察业务管理部。告知检察业务管理部的,我部将及时告知相关办案部门,由办案部门依法延长办案期限或者建议法院延期审理、中止审理,并及时告知相关诉讼参与人。
5.对于确需实地办理业务的,请提前与我院检察业务管理部联系,我院将安排专人负责,减少中间环节,推进“一站式”服务。前来办理业务的人员请自觉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信息登记等事项。
联系方式
1
中国检察网(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