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7月1日起济南执行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月缴存基数元???在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方面,按照济南市统计局公布的年度济南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的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为元。相较于去年最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元,职工工资和最高月缴存基数均有所上浮。不过,记者注意到,年度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与去年保持一致,分为两档,单位住所地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的最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元;单位住所地为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商河县的最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元。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以上一年7月1日至今年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单位进行调整,所以7月1日起又到了新一轮的调整周期。近日,全国多个城市陆续发布公积金缴费基数的调整方案,绝大多数都上调了缴费基数的上限。
举个例子,假设小李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元,缴存比例12%,每月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即为元。如果年月平均工资涨到了元,处于济南缴存基数的上下限之间,缴存比例维持不变的情况下,调整缴存基数后每月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将提升至元,比之前增加元。
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要求,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受委托银行要严格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各受委托银行要及时将汇缴的住房公积金计入职工个人账户。自年7月1日起执行,执行时间为年7月1日至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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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山东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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