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物业那里小编得知,热力公司对于今年第一年开始供暖的新建楼盘,要求物业代收取暖费,并需要签订一份协议,才给开取暖证明,协议中其中一条规定小区的入住率必须达到60%以上,若达不到物业需要将缺少的住户的取暖费补齐。热力公司明确表示物业如果不签这份协议,那他们就不会开供暖证明。
这条规定是热力公司内部的规定,而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是没有权利和义务代收取暖费的。小区物业不承认这项协议内容,拒绝在协议上签字。
小编联系到热力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从他们那里得知,这个规定是济南热力公司接手章丘热力公司后有的规定,其余新建小区物业已经陆续将代收取暖费的协议办好,并开始收取取暖费,这个协议是必须要签订的,不然不给开供暖证明。
现在热力公司也在与小区物业积极的协商中,希望尽快将事情解决。
希望业主们能够稍安勿躁,给他们处理的时间。
维护自己权益的同时也不要冲动
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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