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7月1日,我院对曹江浩等25人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章丘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该案是我院依法受理的第二起涉嫌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
检察机关指控:自年5月以来,以被告人曹江浩为首,被告人*际发、焦念秋、胡鑫涛、田冰、袁余涵为主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济南市章丘区等地,先后伙同被告人于建*、于锦权等其他成员,多次假借民间借贷之名,与被害人签订借贷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采用胁迫、欺骗等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章丘区人民法院于年5月10日受理该案后,依法向被告人曹江浩为首的二十五名被告人送达了起诉书等法律文书,告知其相关诉讼权利,向二十九名被告人委托或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保障律师诉讼权利。年6月6日、6月27日,我院先后召开了二次庭前会议,就本案的相关程序性问题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7月1日,我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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